都是翻译惹的祸?
到底有哪些证据?让我们从两个问题出发:新约最初成书于何时?作者是谁?
这些问题答案的重要性毋庸赘言。如果耶稣的文献记录的确是在见证者死后才成书的,那就没人能证实其准确性。如果新约是写于信徒生前,它们的确实性就有可能成立。彼得可以对以他的名捏造的事情,说:“嘿,不是我写的。” 马太、马可、路加或者约翰都可以回应关于耶稣事迹的问题或者质疑。
新约的作者声称记录了见证者所亲见的耶稣事迹。信徒彼得在书中说道:“我们从前将我们主耶稣基督大能和他降临的事告诉你们,并不是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,乃是亲眼见过他的威荣。” (彼得后书1:16,现代意译版)
使徒约翰写给年轻教会和个人的十三封书信占了新约的主要部分。保罗书信可以追溯至一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到六十年代中期(耶稣死后的十二到三十三年间),构成了耶稣的生平和训诫的最早期见证。Will Durant 如此肯定了约翰书信的历史重要性:“关于耶稣的基督教证据始于写给圣保罗的书信。没人怀疑保罗真实存在,没有人怀疑他数次与彼得、雅各和约翰的会面;保罗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之情——这些人亲眼见证过道成肉身的基督。”[2]